按照中央“三个严格”的要求 市编办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

 
( 2014-05-30 )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要求,根据中央编委的统一部署,本市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进一步摸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底数,切实管住管好编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认真谋划,切实将中央要求与上海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研究制定本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核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核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编委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二是统筹推进,切实将编办牵头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有机结合起来。组建由市编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核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协调核查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协调配合的核查工作机制。三是科学设计,切实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实名制信息维护有机结合起来。这次核查,中央编委要求各地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此,本市将核查工作与已建成的涵盖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结合起来,实现网上操作,并分批次组织政法系统、市级机关、区县机关等单位进行操作培训。下一步,核查工作小组将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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