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聚焦“十三五”体制机制发展新要求 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 2016-03-30 )

徐汇区编办认真学习市编委领导在《关于市编办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对照市编办2016年工作要点,结合徐汇工作实际,聚焦构建发展新体制,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结合,找准政府职能转变突破口,明确了今年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各项重点工作,为“十三五”时期的编办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辩证认识“稳与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结合群团改革试点、人大组织建设、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街镇群团机构职数设置,加强街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推动执法管理队伍下沉;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健全交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根据本市对评估评审机构改革的部署,对经核实的经营性评估评审事业单位,按规定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涉及到评估评审业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步将评估评审业务划转国资委。

二是合理界定“权与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区级机关、各街镇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发布区级机关、各街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研究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镇规范内设机构职责配置和岗位设置,全面实施职责下沉准入制度,完善《街道职责和条块关系清单》,推进职责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建设,理顺街道内设机构与区级机关、各中心、居民区之间的权责关系,并选取部分条线部门和街道作为试点,研究优化和改进街道日常运行和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职责任务说明编写试点工作,加强条块工作对接,理顺条块协作流程;结合政府效能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机构工作饱和度、履职情况的评估体系,探索运用信息系统对各岗位日常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是正确定位“破与立”,推动审改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承接,组织并督查各区级机关落实取消、调整、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决定;制定徐汇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建立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徐汇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系统,梳理实施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告知承诺工作机制,发布2016年徐汇区行政审批目录;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全面编制并实施徐汇区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做好抽查事项清单的整理、完善和发布工作;加强政府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清理本区各类政府服务事项,编制政府服务事项清单,对各类证明材料等办事环节进行清理和优化。

四是科学把握“增与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基本完成区级机关“三定”工作,同步完成群团机构改革和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规范设置;实行新增机构编制评估制度,组织新设事业单位评估工作,全面完成除学校、医院、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之外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三定”工作;推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两证合一工作,做好机关法人证书制发工作,规范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记载的宗旨、业务范围;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管理,做好社工额度、聘用人员的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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