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召开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
公示工作部署会
( 2017-11-17 )

11月16日,市编办召开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会议,并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进行部署和安排。市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区编办有关同志共150余人参加。
会议指出,本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采取网上报送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并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保密性的审查职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举办单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抓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

作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的配套措施之一,会议还对本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指出,这项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中央 “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本市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本市把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检查紧密衔接起来,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对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履行、依法运行状况等方面的监管,并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探索实践经验,市编委制定了《上海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建立抽查工作机制、细化抽查工作内容、明确抽查方式和程序以及强化抽查结果应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着力构建年报报送、公示和抽查“三位一体”配套监管体系,为提高监管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会议还就抓好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实名制信息管理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市级机关组织人事干部、区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加强事业单位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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